如皋市卫生系统2013年度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责任书
作者: 发布于:2013/5/10 16:20:49 点击量:
为扎实推进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将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位置,实行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单位综治组织健全,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加强对综治长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治长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各项措施。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2013年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具体实施意见,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落实“三防”措施为核心,以单位内部为阵地,广泛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宣传工作。要安排相应固定的宣传标语、宣传栏。
四、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加强情报信息工作,配合上级和相关责任部门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一旦发生,能积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果断处置,不造成影响和后果。确保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不发生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五、做好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加强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不发生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六、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专业调解机制建设,建立本单位医患纠纷调解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有序运转。密切配合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相关部门的调处活动,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无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参加医疗责任险。规范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救治、随访管理等工作,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不作为而出现的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
七、充分发挥本单位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督促检查各项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各科室基础建设,推动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得到有效落实。单位领导要深入科室,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八、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第一责任人定期向市卫生局报告本单位履行综治长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情况。年度综治工作台帐资料齐全、装订规范,有专人保管。
九、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末由市卫生局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卫生局及各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如 皋 市 卫 生 局 医院(站、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三月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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