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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3/5/10 16:14:01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市纪委第四次全会要求,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责任型、诚信型政府,市政府决定2013年在全市各市级机关、各有关市直单位开展以“优作风、提效能、惠民生”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保证这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组织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惠民生”专项评议活动,真正落实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评判权、建议权,切实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开创如皋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民主评议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坚持依靠群众原则;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以保证有效推进为重点,选择与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相关的部门科室、行政执法单位、公共服务单位、教育、医疗卫生单位等四类参评单位,分别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1.政府为民办实事涉及部门科室(19个):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市卫生局妇幼保健所、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监督科、市卫生局基建办公室(临时机构)、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市老龄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农财科、市计生委技术指导科、市城管局综合科、市住建局建设科、市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科、市工商局食品科、市商务局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行政执法单位(10个):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含各中队)、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市安监局安全监督执法大队、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国土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市工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市质监局稽查大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3.公共服务单位(8个):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数字电视客户服务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水绘园风景区。

4.教育、医疗卫生单位(10个):如皋中学、市第一中学、如皋职教中心、如皋初级中学、实验初中、如皋师范附属小学;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如城卫生所。

三、评议内容

(一)涉及政府为民办实事科室评议内容。

1.组织推进方面:及时研究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推进计划,做到具体化、节点化、量化、责任化,体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精神。

2.问题排查方面:认真组织排查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存在问题,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在岗、在行、在状态。

3.落实责任方面:牵头单位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加强与协同部门的配合协作,对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督查。协作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推进工作。

4.实施结果方面:为民办实事项目能按照推进序时进度组织实施,在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5.廉洁自律方面: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方面的情况,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行政不公和以权谋私等方面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单位评议内容。

1.执法为民方面: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2.规范服务方面: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范服务制度推行和落实情况。

3.作风效能方面:勤政为民、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的情况。

5.廉洁自律方面:遵守各项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源头治理等情况。

(三)公共服务单位评议内容。

1.依法收费方面:执行收费政策情况,有无利用垄断地位高收费、乱收费或乱摊派等行为。

2.服务态度方面:标准化服务规范制定和执行情况,有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3.高效服务方面:为客户提供准确快捷服务情况,有无推诿扯皮、工作拖拉、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

4.办事公开方面: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情况,有无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醒目和故意隐瞒应公开内容等问题。

5.廉洁自律方面: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情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情况,有无刁难群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四)医疗卫生单位评议内容。

1.医德医风方面:医德医风档案建设情况,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不履行医疗服务承诺、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和标准书写医疗文书等问题;是否存在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开搭车药、出具虚假医学证明、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等问题;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有岗无人、不准时服务、态度“生、冷、硬”、用语不文明等问题。

2.规范收费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查询服务和“一日清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问题。

3.合理用药方面: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不参加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临床用药不履行告知义务、开大处方等问题。

4.合理检查方面:是否存在过度医学检查、重复医学检查、大型医学检查阳性率低于规定等问题。

5.院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重大决策事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渠道、经营管理状况、人事管理等问题。

教育单位评议内容。

1.执行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认真执行“五严”规定等问题。

2.依法办学方面:是否存在违反计划和“三限”政策,违反规定开办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补习班等问题,违反规定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

3.规范收费方面: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行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等问题。

4.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行业诚信规范和师德师风档案;是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否遵守学术职业道德;是否关心爱护和平等对待学生,是否训斥指责学生或学生家长;是否存在接受或变相接收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组织或参与学生有偿补课等问题。

5.校务公开方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公示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教学管理、财务收支、后勤管理、职称评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1.动员发动。5月份上旬,市纠风办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象组成市政风行风评议组;各被评单位要根据评议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迎评工作方案,并结合工作安排进行动员发动,设立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开社会承诺和服务规范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评议的氛围。

2.自查自纠。5月至6月份,各被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管理对象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切实加以解决。

3.质询评议。7月至8月份,各被评单位召开由被评单位邀请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聘的行风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不少于15人) 及部分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的质询评议会。被评单位报告迎评措施、自查自纠的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参会的评议人员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情况或存在问题进行现场质询;评议组成员和主管部门领导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点评。

4.落实整改。9月至10月份,被评单位根据质询评议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整改;针对执法和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巩固评议成果,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5.大会评议。11月至12月,市纠风办牵头组织检查考核并召开民主评议会,对被评各单位一年来的工作举措、成效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公开评议;同时,市纠风办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使评议活动更具针对性、更有公信力

五、结果评定及运用

(一)测评体系。

1.问卷调查。7月份,市纠风办牵头向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服务管理对象等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按10%计入总分。

2.质询评议。7至10月份,评议小组在各被评单位质询评议会上现场向与会对象发放评议测评表,得分汇总,按20%计入总分。

3.社会评议。12月份,市纠风办牵头组织对被评单位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征求意见或建议,按30%计入总分。

4.民主评议。所有市政风行风评议组成员对各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测评,按20%计入总分。

5.日常考评。市纠风办对参评单位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实施、执行评议工作纪律、整改落实以及办理举报投诉、明查暗访情况、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台帐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考评,按20%计入总分。

(二)结果运用。

市纠风办综合汇总以上五项评议得分结果,向市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纠风办报告,对垂直管理单位向其上一级领导机构进行通报。市人民政府将在被评单位主管部门中评选表彰5个“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秀组织奖”。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情况,按先进科室及单位5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3个、交巡警中队先进单位3个、公共服务先进单位3个、教育、卫生系统先进单位4个名额,由如皋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先进单位”。评议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达标单位(不得参加评先活动),要向市纠风办作出书面检查,属于市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属于垂直管理单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机构通报。

六、监督员职责

市纠风办邀请市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商会会长等对象组成市政风行风监督员,在市纠风办的统一安排下参加评议工作。监督员主要职责:

1.采取“听、查、看、谈、访”等方式,自始至终持续、深入了解被评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适当形式向被评单位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被评单位质询评议会,并协助汇总评议结果;

3.撰写评议报告,通过大会评议,对被评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

4.监督评议综合结果汇总工作;

5.参与被评单位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对举报投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6.督促、指导被评单位开展评议活动,参与被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相关活动。

七、评议要求

各参评部门行业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紧密结合,与解决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主管部门和被评单位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市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普通群众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落实整改。各被评单位要坚持纠、评、建并重,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将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既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努力查找存在问题,又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主管部门和评议组要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群众基本满意,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研究,完善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评议工作,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市纠风办要创新评议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过程更具实效性、方法更具科学性、结果更具公正性。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评议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或主管部门宴请、礼品,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监督员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评议代表资格;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如皋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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