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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局关于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3/4/25 16:37:23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工作方案》(通纠办[2011]15号)精神,结合南通市局有关政风行风评议的工作部署和如皋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省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的总体目标,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目的,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以全国、全省、全市开展的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为契机,深化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依法治税,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省级作风建设示范站所”创建,为迈进基本现代化、建设美好新如皋和地税系统作风建设走在前列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二、参评对象

   1、各基层分局、稽查局,各服务窗口,机关各科室(所);

    2、全市地税系统的所有干部职工(含外聘劳务用工)。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是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公正执法情况。是否合理设定自由裁量幅度,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政务公开情况。是否认真贯彻《政务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

   (四)政务服务情况。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AB角、限时办结、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是否服务热情、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五)清正廉洁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执行党政纪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有无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刁难群众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全省采取分块逐级评议(基层站所→县级机关→市级机关→省级)、分步实施(7月基层站所、8月县级机关、9月市级机关)、多方参与(全市11个部门参与排序竞争)、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下一级的评议得分带入上一级运用)、属地纠风办牵头主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时间节点均由省纠风办统一扎口、统一部署、统一口径。我市根据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按照基层站所—机关的先后顺序,分级评议、综合评定,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作为对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全系统上下要顺应整个评议阶段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分阶段认真实施做好迎评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准备(7月5日前)

    1、建立迎评组织领导机构。市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迎评工作领导组。组长:施 勇,副组长:姜陈林、沙 兵、张东栋、唐新存,各分局、稽查局和机关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同时建立迎评指导工作组(人教科、机关党总支、监察室)、督查工作组(监察室)和宣传工作组(办公室),分别由人教科、监察室、办公室的负责人任组长,各工作组根据民主评议不同阶段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同时市局将出台《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联系点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各基层单位7月5日前也应建立相关组织机构。(牵头部门:指导组

   2、制定迎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市)政府纠风办实施方案和省局、南通市局要求,围绕五个方面的评议内容、方法步骤、阶段划分等对各工作项目进行细化,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制定《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迎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被评议单位也必须制定的“迎评工作方案”,于7月6日前报市局监察室。(牵头部门:指导组

    3、实施全员部署全面启动。市局拟定于7月5日召开全系统迎评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参加对象为全系统干部,会议内容对迎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有关单位表态发言。各基层单位7月6日前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含外聘劳务用工人员)全面动员到位。(牵头部门:领导组、指导组、督查组、各基层单位.

    4、大力营造迎评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如皋政府网站、南通地税网站、如皋地税网站、12366短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项行风建设的措施、推介工作成果、展示地税形象。市局和各基层单位还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对外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舆论氛围。(牵头部门:宣传组、纳服中心)

    5、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牵头部门:督查组)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              0513-87631119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一分局        0513-87631113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二分局        0513-87309688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三分局        0513-87891866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四分局        0513-81738868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五分局        0513-88509993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六分局        0513-87631123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七分局        0513-87631150

   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0513-87309661

   6、编发《如皋地税民主评议信息专报》。(责任部门:宣传组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自查自纠(7月6至7月15日)

  (一)外部征求意见

    市局和各分局、稽查局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征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税源企业、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与建议,全方位查找本系统、本单位和个人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热线,在如皋地税网站开辟征求意见专栏、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全方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责任部门:监督组、各分局、稽查局)

    2、建立政风行风领导联系点制度。市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分头走访挂钩分局辖区内的党委政府、重点税源企业,交换情况、征求意见,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随行,同时做好汇报工作的准备。(责任部门:领导组、各基层单位)

     3、市局和各分局、稽查局以汇报会、座谈会、行风监督员会等形式,邀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税源企业、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服务对象等代表,全方位征求意见。(责任部门:领导组、各基层单位)

     4、市局统一制作征求意见表,寄发到各有关部门,征求其对地税机关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第一税务分局主办税服务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业务时,也要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让纳税人现场填写后,放入专设的政风行风评议箱中,作为收集意见的另一个渠道。第二、三、四、五、六分局要组织税收管理人员,有重点地走访纳税人(走访面不少于单位管户的10%,二分局不少于5%),发放征求意见表。 稽查局对近年来已查结案的单位也要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户为2011年稽查结案户数的100%和2010年结案户数的50%),收集结案户的意见。(责任部门:监督组、各分局、稽查局)

      以上各环节征求的意见,由组织征求意见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将意见进行梳理,统一于7月1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市局将根据征求的意见,抽调征管、税政、纳服以及行政科室相关人员,拟定具体的整改计划,通报全系统实施整改。

      (二)内部组织自查

围绕“五查五看”,开展“三服务回头看”活动,各被评议单位、部门认真查找“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高效服务、清正廉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看年初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看领导工作纪律、机构改革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看涉税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看网上勤廉测评等征集意见反馈情况、看省局“三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依据工作职能和工作权限,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自查:

      1、自查有没有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等新闻媒体就规范行政行为、服务举措进行公开承诺,有没有通过政府网站、南通地税网站、如皋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公开涉税法政新规,公开办税流程、征收标准、办理时限、廉政制度等政务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分局、稽查局、服务窗口)

     2、自查有无在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和设立网上局长信箱、纳税服务投诉、廉政行风投诉等信箱,有无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共管理系统、12366电话语音系统等接受社会公众对地税政风行风的举报投诉,对各类举报投诉有无及时查办和回复反馈等。(责任部门:一分局)

     3、自查劳动纪律、业务熟练、敬业精业情况,是否存在不在岗、不在行、不在状态的问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外出不留言或留言不实的问题。(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4、自查服务态度、文明办公、首问责任、服务承诺制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首问不负责到底和服务态度、接听电话生硬、厌烦、不耐心等问题。(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5、自查办税服务厅硬件配置情况,是否存在不到位、不全面、不规范、不便操作、不好使用的问题。(责任部门:一分局)

     6、自查税容税貌、环境整洁卫生情况,是否存在着装不规范、不统一、不挂牌上岗或亮证办公,以及公私物品随意摆放不整齐等问题。(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7、自查到户检查实施环节着装执行公务、亮证执法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无检查通知书检查,未告知、未张贴廉洁从税制度情况;自查检查后是否存在不向纳税人反馈检查问题、不告知纳税人陈述申辩权、无视被查纳税人陈述申辩意见问题。(责任部门:稽查局、各分局)

    8、自查执法程序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网上运行流程与实际处理流程不一致、不规范和明显的不合法问题。(责任部门:稽查局、各分局)

    9、自查税款核定、滞纳金计算、涉税违法问题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情况,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和执法案卷自查看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平不公问题。(责任部门:稽查局、各分局)

    10、自查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和案卷台帐记录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不足等薄弱环节。(责任部门:稽查局、各分局)

    11、自查涉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背行政审批、收费制度规定问题。(责任部门:各税务分局)

    12、自查廉政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粗暴执法、吃拿卡要报、推诿扯皮、刁难纳税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责任部门:稽查局、各分局)

    13、为基层服务、为纳税人服务情况,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政策”多变、自身能办的事情交给基层办或纳税人办、一项工作多头布置,有事无事到基层或纳税人单位泡时间、耗精力的问题。(责任部门:机关科室、稽查局、各分局)

   14、自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情况,是否存在法外增加纳税人负担、影响行政效率、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责任部门:机关业务科室)

   15、每个人要自查办事能力、办事效率、办事作风以及执行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情况,是否存在业务不精、能力不足、处理问题不力的问题,是否存在与制度规定不相容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道德、不守信的问题。(责任部门:各单位、各部门)

     各单位各自对上述15个方面自查内容进行自查,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填写《自查自纠表》,并按照民主评议五大类内容进行归类,填报《如皋地税系统民主评议自查自纠情况表》,在7月15日前上报市局监察室(督查工作组)。

        (三)实施两级督查

        1、市局督查组邀请纪检干部、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机关科室、各分局、稽查局和服务窗口进行有组织有计划地明查实访,重点查找问题,对典型的政风行风问题和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在全系统进行通报,督促及时整改。

        2、各基层单位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迎评工作。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监督检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意见反馈(7月16日至7月20日)

        1、对走访调查和自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2  公开整改承诺和整改期限,按照“实事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的整改反馈标准,并及时向评议代表反馈。

        3、各单位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市局督查组加强对各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和抽查,对整改不力、问题任突出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责成限期落实整改建议。对各级党委政府纠风办以及来信来访公众诉求等渠道受理的信访投诉举报,认真核实,及时办理。

        4、各基层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三服务回头看”报告等上报市局。

       第四阶段:接受民主评议(7月至8月份)

     (一)分局、稽查局接受评议阶段的主要工作(7月下旬)

     根据评议要求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各镇党委组织实施,与“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合并进行,服务窗口评议由市纠风办单独组织。各镇(街道)评议代表由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干部代表、监委会成员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构成,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占比不少于50%,各镇总人数不少于80人;政务服务窗口评议代表由项目代理员、企业负责人、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市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少于200人。

     1、与市政府纠风办、各镇党委政府部门保持联系,掌握评议时间。(责任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2、准备好参加评议的汇报资料,包括:迎评措施、有关台账资料、自查自纠的问题、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并接受现场的质询。(责任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3、接受现场评议,进行评议报告。注意做好现场质询问题记录,对质询会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有关人员。(责任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4、市局派员现场评议监督指导,掌握信息。(责任部门:领导组)

   5、接受市纠风办问卷调查、明查实访。(责任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6、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7、做好相关信息收集和撰报编辑工作。(责任部门:宣传组)

    8、整改结束后向市局报告评议阶段整改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各分局、稽查局)

    (二)市局接受评议阶段主要工作(8月份)

    根据评议要求,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

    1、与市纠风办保持经常性联系,掌握评议动态及有关要求。(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2、接受市纠风办现场评议、问卷调查、明查实访、综合评定。(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3、及时了解、掌握分局稽查局的评议结果,对分局、稽查局在评议当中发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4、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5、整改结束后向市纠风办、南通市局报告整改落实情况。(责任部门:领导组、监察室)

     6、及时向南通市局报送有关信息。(责任部门:宣传组)

      第五阶段:做好评议工作总结(8月底)

     1、召开迎评工作推进会。7月20日之前,对照评议内容检查各单位动员部署活动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面上的工作进行指导督办。(牵头部门:指导组、督查组)

     2、各被评议单位在本次民主评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具体包括:迎评基本情况、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组织相关活动情况、基本经验及不足点(包括组织层面、迎评谋划、操作层面等)。(责任部门:市局和各分局、稽查局)

      3、总结材料报送市纠风办、南通市局领导组。(责任部门: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迎评组织机制。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大、要求高,事关全局形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迎评工作摆在当前一个时期的突出位置来谋划,将其作为检验近年来全市地税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和省局“三个一流”工作成效的展示平台,当作是系统上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重要机遇和挑战,切实从严、从紧、从早抓出成效,真正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层级负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对照评议的五个方面和市纠风办民主评议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把民主评议工作与“优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主题活动、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三服务回头看”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分解细化测评项目,制定本单位的具体迎评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好查找问题关、整改提高关、制度建设关三个关口。

     (二)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各单位基层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迎评各阶段工作的督查跟踪,及时发现迎评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作出快速反应,确保自查出来的问题、社会反映的问题快速解决。

      (三)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本次民主评议自下而上进行,下级评议结果带入上一级运用。南通市局确定对县(市)纠风办评议结果在被评的13部门中排前3名的县(市)局给予加分。市局也将参照南通市局规定,对在乡镇被评的部门中,排列前三名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予以加分。排名第一的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对率先进入第一批省级示范站所的单位给予10分特别加分。对排名未进入前三名的给予扣分,排名靠后扣15分。对在政风行风评议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个人,视情给予组织处理;对排名靠后且群众满意度低于85%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12366等载体,积极组稿、投稿,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氛围。

       (五)建立快速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要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隐忧、问题点和普遍性与个性问题,针对评议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作风建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对因个人原因形成的责任问题,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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