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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业民主评税 突出个体定额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5/8/7 10:37:34 点击量:

为增强个体工商户税收核定定额的透明度,如东县局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组织,对个体双定户全面推行“社会化行业评税”,建立了“政府领导、税务主导、社会监督”的个体税收核定管理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征收业绩和社会效应。截至目前个体征税面由2009年年底的47.5%上升到64.1%,个体税收征收实绩3200万元,同比增幅达到35%。

一、深入调研,创新理念,转变个体定额思路

长期以来,个体税收定额管理面临诸多困难:一是个体行业存在经营分散、流动性强、行业差异大等特点,定额偏低、税源流失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个体税源总量偏低,征收成本较大已成为制约个体税收管理精细化的突出矛盾;三是业户自报和税务部门核定的随意性较大,容易造成个体税负不公;四是个体纳税意识淡薄,对税法的遵从度不高,加之“关系税”、“人情税”的存在,纳税人存在抵触情绪,容易激化征纳矛盾。该局抛弃传统的管理方式,确立了“依托综合治税,缓解征管压力,邀请业户参与,阳光透明操作,细分行业测评,确保客观公正”的社会化行业评税管理理念,通过政府出台了民主评税管理办法。

二、科学谋划,规范流程,保障定额公正高效

一是科学拟定行业定额要素和指标值。以镇(区)为单位分行业拟定定额要素和指标值,在科学定额和推进方案上下功夫。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核定方式,并量化行业要素和定额指标。如对用票较多的行业采取“以票控税”的方式,即核定营业额=平均用票金额×一定的上浮系数;再比如对单位产品耗用能源较多的行业,如个体纺织业与耗电比较密切,采取能耗比计算核定营业额,即核定营业额=用电量×单位产品耗电量等。

二是明确行业评税程序及方法。确立“业户自报、行业测评、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初评定额公示,定额调整,定额核定、定额公示”的行业评税流程。如在业户自报环节,确定相关经营要素,要求纳税人如实进行申报;在行业测评环节,确定行业测评的基准户,该行业其他纳税人以基准户为参照对象,进行单户系数测评,等等,对工作流程的每个环节都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范。

三是阳光作业,增强税负透明度。在评税过程中,每个工作环节都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镇(区)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了公示栏,把行业评税情况及结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阳光作业、透明税负解开了个体业户心理疙瘩,正如一位业户代表所说:“通过开展民主评税,交多少税不是由一两个税务人员说了算,而是集体评议决定,这样做公平,心理舒服。”

三、多方联手,强势推进,扩大行业评税成果

一是精心策划,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办牵头,一财两税主导,县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行业评税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督查,定期发布各行业纳税人的定税参数指标和指标值,审批所有纳税人的纳税定额。各镇(区)分别成立民主评税工作小组,由镇(区)分管领导担任,镇(区)民发办、财政、国税、地税以及人大、政协、个协、纳税人代表等相关人组成,负责行业评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提升工作质效。国地税业务主管部门采用集中培训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区)民评小组所有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着重对每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表格的规范填写及数据的采集标准进行逐一的讲解,让每个成员都清楚在评税过程中自己应该做什么,如何做。

三是广泛宣传,促进征纳互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地宣传,让广大业户明白行业评税是推进公平税负的一桩好事和实事。特别是在业户自报阶段,强调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在业户互评之前,与重点纳税人进行交流沟通,宣传税收政策,征纳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四是统筹安排,扩大评税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体规划,对全县个体业户开展行业评税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在生产经营户数较多的行业,如个体纺织业户、餐饮业、旅馆业及木材建材、装饰装潢材料经营户中先行试点,再对其余行业全面组织实施。

四、动态监控,长效管理,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该局通过组织运行的规范化、监控信息的网络化、定额信息的公开化、民主手段的透明化,建立个体定额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定额。每年11月底前对所有实行定期定额管理个体户均进行行业评税,重新认定定额;在定额执行期内,征收部门(含代征单位)密切关注定期定额户的发票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发现需要调整的,及时向行业评税小组传递,由行业评税小组调查核实后进行定额调整。

二是明确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各镇(区)民主评税工作小组除按照程序及时将依据、程序、初定定额和核定定额进行公示外,还要按季公示征收实绩和再就业优惠户、不足起征点户情况,按月公开停歇业情况。同时,要保证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广泛性,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是配套奖惩措施,强化监督考核。由县综合治税办牵头,建立定期工作巡查通报制度,对开展行业民主评税成绩显著,工作突出的镇(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奖励;对工作敷衍了事、影响行业民主评税正常开展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对行业评税各个环节传递信息的时效、内容、方式都一一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社会化行业评税信息反馈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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