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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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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于:2016/5/23 10:49:19 点击量:

        近日,中共南通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南通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通委【2015】49号),我校被授予2013-1014年度“南通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校在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选树典型,进一步深化德育教育活动;深化志愿服务,精心打造特色品牌;传播文明风尚,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文明规范,大力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践行逢善必扬,深入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开拓创新,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影响力日渐扩大;加强校地共建,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服务能力”等多项举措,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第八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校团委连续八次获得南通市共青团工作优秀,是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本次再次当选市级文明单位是南通市委、市政府授予学校的一项综合性荣誉。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以实际行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一步与师生群众的生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学校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继续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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